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通知、省委部署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山东省法学会决定开展“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项课题研究”,请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担当作为,深入调研,务求实效。现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主要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与防控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参考选题如下,也可围绕主题自行设计题目。
1、涉疫情等非常时期的社会治理研究
2、重大疫情公布、公开的法治完善
3、重大疫情舆情应对、谣言传播与信息治理
4、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研究
5、加强危害疫情防控等犯罪行为的执法司法研究
6、政法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研究
7、健全完善我省应急管理体系相关法律研究
8、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研究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等法律研究
10、构建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研究
11、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研究
二、申报结项方式
按照《山东省法学会省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次专项课题采取自选课题方式,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于2020年3月20日前以课题成果申请。课题成果应紧密结合实际,聚焦问题、分析、对策,具有决策价值、有效服务法治实践,包括两部分:一是约5000字的调研报告,二是约1500字《政法智库建言》。
省法学会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对合格的进行立项结项,经费自筹;对优秀课题,各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
三、申请人资格
1、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调研情况。
2、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如系非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
3、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也可单独申报,但单独申报申请人须具有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5、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四、申请办法
1、3月20日前,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法学会2020年度省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山东省法学会2020年度省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活页》(各一式6份,原件2份,匿名复印件4份),连同调研报告、《政法智库建言》一并报送到社科处办公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zxyskc@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课题名称”。
2、申请人应严守法律法规,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成果查重率须低于30%。对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全额退还经费,列入省法学会学术不端记录,五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法学会课题和参加有关评优荐优活动。
联系人:郑欢
联系电话:3786704, 13563229882
社会科学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