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口述校史是学校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挖掘和收集口述校史资料是抢救和保护学校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学校历史文化、提升师生精神动力的重要举措。为建立完善的校史资料体系,及时抢救和发掘口述校史资料,现启动“口述校史 薪火相传”寻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熟悉学校校史校情、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逸闻趣事、学科专业发展史、教学科研活动、学生活动等内容的离退休同志、知名校友,作为口述校史系列访谈对象。
二、寻访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荐寻访人选时,建议推荐年龄大、符合寻访对象要求的老同志,但不建议推荐病重或语言表达能力困难的老同志。如确有“故事”口述者,且其亲属能代为讲述的,请加以说明。
2.为提高寻访质量,访谈对象须提前做好口述主题、具体内容等相关准备。
3.访谈需全程录音、录像,并对录音、录像内容进行整理和编排。
4.口述访谈资料需归档,包含采集表、照片、视频等,校史馆将对其进行永久保存。
三、联系方式
1.离退休工作处:闫斌,63367。邮箱:zzxyltxgzc@163.com
2.党委宣传部:葛晓霞,66709;李申磊,628。邮箱:zzx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6月